城市橋梁設置防撞護欄的標準,不久將會有新的規范。
近日,上游新聞記者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上獲悉,該部組織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(集團)起草了《城市橋梁設計規范(CJJ11-2011)局部修訂條文(征求意見稿)》,目前正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在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之中,zui為引人注意的是對防撞護欄的設置規范進行了嚴格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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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修改
降低車輛墜橋等風險
為何要修改?
局部修訂稿在對該條文的說明中做出了解答,即主要是為了保證橋上通行車輛和行人的安全,避免由于車輛失控,墜入橋下,沖入對向車道等,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。
通常而言,合理設置防撞護欄可以有效降低車輛墜橋及沖入對向車道風險,但出于經濟、景觀等需求,實際工程中仍大量采用路緣石分隔車行道和人行、非機動及檢修道。
局部修訂稿特別提到,根據在重慶、貴陽等城市調研,路緣石大于40cm且人行道寬度較寬后,很少發生車輛沖出橋側事故。
如何設置
設置分為3個等級
在橋梁上路緣石與護欄的設置上,局部修訂稿將設置要求分為三個等級。
比如當屬于城市快速路等4種設計與環境條件之一的A級橋梁,要求車行道外側必須采用防撞護欄。
當屬于設計速度大于或等于50km/h的城市主干路或次干路等3種設計與環境條件之一的B級橋梁,車行道外側宜設置防撞護欄,當僅采用路緣石與人行道、檢修道分隔時,路緣石高度不得小于40cm,且人行道寬度不得小于2m。
當屬于其他有機動車行駛的C級橋梁,可采用路緣石與人行道、檢修道分隔,路緣石高度宜取25~35cm。
此外,對于城市快速路上的橋梁應設置中央防撞護欄。設計速度為60km/h的城市主干路上的橋梁應設置中央防撞護欄或25cm以上高路緣石,設置高路緣石時,中央分隔帶寬度應大于或等于2.0m,路緣石高度宜為25cm~35cm。